南京公交集團主城六區(qū)公交站臺廣告牌經營權轉讓第7次公告
發(fā)布時間:2024-07-23 文章來源:集團企管部 瀏覽量:65
編號:2024320100GG00002
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南京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委托,就其轉讓南京公交集團主城六區(qū)公交站臺廣告經營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 項目概述
1.1 轉讓方:南京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1.2 轉讓標的:南京公交集團主城六區(qū)公交站臺廣告經營權
1.3 轉讓行為批準情況:南京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20240307)
1.4 掛牌起止日期:
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5日
1.5 接受報名時間:掛牌期限內(工作時間內,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不延長信息公告期限。
1.6 交易方式:
(1)掛牌期滿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xié)議轉讓方式,以不低于掛牌價格標準簽約;
(2)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2. 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1)本次招商轉讓標的為廣告經營權,合同期5年,標的情況詳見附件1《標的情況說明》;
(2)本次轉讓標的為整體轉讓,不拆分。
3. 出讓標的評估(價格認證)情況
3.1 評估機構 :北京華亞正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3.2 評估報告編號:華亞正信評報字[2024]第B12-0047號
3.3 評估核準單位 :南京市城市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3.4 評估基準日:2023-12-31
3.5 標的評估值(萬元):4080.1600
3.6 特別事項說明 :有,詳見評估報告。
4. 掛牌價格及支付要求
4.1 掛牌價格 :2700.0000萬元/年
4.2 經營期限(年):5年(詳見附件1招商方案)
4.3 價款支付期限要求:按季度付,先付后用。受讓方須在《成交確認書》生效之日起15日交納首期經營權費。后續(xù)每期經營權費屆滿前10日內,一次性支付下期經營權費。
5. 受讓方應具備的條件
(1)意向方須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企業(yè)法人、成立5年(含)以上(成立時間以營業(yè)執(zhí)照記載為準,至公告發(fā)布當日);實收資本不少于1000萬元。
(2)意向方經營范圍須同時包含:設計、代理發(fā)布廣告經營相關內容。(以營業(yè)執(zhí)照記載為準);
(3)意向方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每年均須具備廣告媒體經營經驗及營業(yè)業(yè)績(須提供與業(yè)主單位簽訂的廣告媒體經營合同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4)意向方廣告營業(yè)收入連續(xù)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須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及報表,如財務報告及報表中無廣告業(yè)務收入具體數(shù)額,還須由同一家會計師事務所補充出具專項證明材料);
(5)信用要求: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與轉讓方相關企業(yè)無糾紛。(意向受讓方須提供承諾函,格式詳見附件2;意向受讓方出具信用中國查詢記錄,并加蓋公章);
(6)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
6. 其他要求
(1)受讓方只擁有規(guī)定年限媒體使用權,在經營年限內受讓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自覺履行相關責任與義務。 (2)上刊畫須滿足的條件(包括但不限于):經工商批準、接受轉讓方的監(jiān)管、滿足公眾形象、符合周圍環(huán)境以及政府部門其他要求。受讓方的廣告畫發(fā)布前須報轉讓方認可,須嚴格按照廣告發(fā)布形式、標準發(fā)布。轉讓方對受讓方廣告經營活動具有監(jiān)督管理權。受讓方應遵守合同約定,確保經營活動合法健康,服從政府部門及委托管理監(jiān)督。發(fā)生違規(guī)行為或經濟糾紛,受讓方自行承擔責任。 (3)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由于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導致實際公交站臺廣告牌媒體數(shù)量與合同約定的數(shù)量有出入,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一、政府、行業(yè)管理部門、城市發(fā)展規(guī)劃導致站點廣告牌施工、拆除的;二、其他非因甲方故意造成的實際廣告牌數(shù)量不足的情形。 (4)受讓方上刊畫須滿足的條件(包括但不限于):經工商批準、接受轉讓方的監(jiān)管、滿足公眾形象、符合周圍環(huán)境以及政府部門其他要求。受讓方的廣告畫發(fā)布前須報轉讓方認可,須嚴格按照廣告發(fā)布形式、標準發(fā)布。 (5)受讓方發(fā)布的廣告必須嚴格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特殊規(guī)定,內容應健康、文明、規(guī)范、簡潔、美觀。嚴禁發(fā)布生殖醫(yī)學類、性醫(yī)學??频阮愋歪t(yī)療廣告以及國家明令禁止發(fā)布的其他廣告內容。受讓方的廣告上刊、下刊及維護方案需報轉讓方認可,轉讓方對受讓方廣告經營活動具有監(jiān)督管理權。受讓方負責所有廣告媒體的日常運營、維護、管理和安全責任等工作。并且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及轉讓方、廣大市民的監(jiān)督、檢查,主動配合處理投訴并承擔其所有費用。 (6)在經營期內,受讓方不得轉讓、分包經營權(除受讓方授權其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執(zhí)行本合同外)。 (7)經營權轉讓期限內,因使用廣告牌媒體導致安全事故由受讓方進行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和所有產生費用。 (8)從標的交付之日起,受讓方即需要對標的公交站點設施進行維護(包括但不限于:廣告牌安全檢測、燈具開關設備維修更換、鎖具維修、玻璃維修、設施保潔等)并承擔站臺使用中產生的電費,受讓方有權對公交站點廣告設施內原有的廣告畫面進行處置。合同到期后,受讓方需對所經營的公交站點廣告設施內的商業(yè)廣告進行下刊,恢復成出讓方指定的公益畫面,并負擔下刊發(fā)生的全部費用。
7. 保證金條款
7.1 保證金數(shù)額:意向受讓方需繳納交易保證金810萬元。
7.2 保證金繳納截止期限:
(1)經轉讓方審查,通過資格確認的意向受讓方須在資格確認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交易保證金交至指定賬戶(需從意向方登記時所填寫的本單位賬戶中采用電子化方式一次性匯出,以到達賬戶時間為準,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并辦理保證金到賬確認手續(xù),逾期將不能取得競買資格;
(2)通過資格確認的意向受讓方須在資格確認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理保證金到賬確認手續(xù),逾期無法辦理;
(3)辦理到賬確認的方式為:登錄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產權交易業(yè)務用戶平臺獲取繳納碼,憑繳納碼登錄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辦理到賬確認;
(4)意向受讓方應充分考慮資金在途時間,確保交易保證金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指定賬戶。
7.3 保證金處置:
(1)意向受讓方如被確定為受讓方,則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本金在《成交確認書》或《網絡報價成交確認單》生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轉抵履約保證金和首期代理經營權費用(差額部分受讓方另行補齊);未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后五個工作日內原路全額返還;
(2)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以下內容作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交易中心可在扣除交易雙方應支付交易服務費后,將剩余保證金劃轉至轉讓方,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shù)?,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xù)追訴。轉讓方同時承諾,如因轉讓方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或者發(fā)生其他違規(guī)違約行為時,以對競買人設定的承諾條件承擔同等損害賠償責任:
協(xié)議轉讓的,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拒絕簽署《成交確認書》的或未在《成交確認書》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經營權合同》的;
競價轉讓的:①競買人做出有效報價后反悔的;
②通過競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競買人放棄購買的;
③通過競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競買人未當場簽署《網絡報價成交確認單》的或未在簽署《網絡報價成交確認單》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經營權合同》的;
④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的;
⑤提供虛假資料的;
⑥擾亂交易場所秩序,使交易活動無法進行的;
⑦相互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的合法權益的;
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8. 報名資料
8.1向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交的登記材料:
(1)經簽字蓋章的意向方登記表(登記時系統(tǒng)生成);
(2)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在線調用的不需提供);
意向方須在登記期限內登錄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用戶平臺,并通過產權交易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完成登記手續(xù),登記材料均需原件掃描上傳。
8.2向轉讓方提供的登記材料:
(1)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備查)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2)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審計報告原件(備查)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簽字蓋章的承諾函(詳見附件);
(4)信用中國查詢記錄(加蓋公章)。
意向受讓方在網絡登記審核通過后,須在登記期內將上述材料提交至轉讓方(地址:南京市鼓樓區(qū)蘆席營26號南京公共交通傳媒有限公司,聯(lián)系人:葉先生,聯(lián)系電話:83671052)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加以核對。
9. 其他說明
(1)轉讓方承諾:本次轉讓的資產權屬清晰,轉讓方對該標的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的,即表示對本次交易無異議,接受本次掛牌公告及所有附件的全部內容,承諾根據(jù)交易中心規(guī)定的交易程序確認為轉讓標的的受讓方后,將無條件簽署附件3《南京公交站臺廣告牌廣告經營權轉讓合同》而不再針對合同條款提出任何意見或異議。
(3)交易雙方需在被確定受讓資格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交易中心繳納交易服務費。
(4)收費標準:交易中心按照物價部門核準標準收取交易服務費(交易服務費的計費金額為成交總價)。
10. 聯(lián)系方式
轉讓方:南京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江蘇省·南京市
聯(lián) 系 人:葉子驕
聯(lián)系電話:17372778055
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京市建鄴區(qū)江東中路265號B區(qū)2220室、2222室
郵 編:210019
聯(lián) 系 人:沈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25-68505992
附件
附件1:招商方案.pdf
附件2:標的情況說明.pdf
附件3:南京公交站臺廣告牌廣告經營權轉讓合同.pdf